当前位置:首页 >> 现代 >> 

小信鸽

小信鸽

    小信鸽

  • 作者:清月千年分类:现代主角:吕熙 周小炀来源:漫播时间:2024-05-22 16:44
  • 作者清月千年所著的广播剧《小信鸽》正倾情推荐中,广播剧小信鸽围绕主人公吕熙周小炀开展故事,内容是:吕熙和周小炀当然是由爱情的,可之前的他们只能靠手机联络对方。
  • 立即阅读

精彩段落

我和他的关系好像越来越近了。

那天我们在花田里畅聊了好久,从对互相的尊称再到书的内容等等等等,直到手机电量快耗尽了才意识到深夜将至。

我送他回了镇上定的宾馆,他也很绅士的为我叫了辆车,将近十点才在渐渐升起的车窗中挥手告别。

我激动的一宿都没睡好,翻来覆去就能想到白天的种种,忍不住给他发消息,问他有没有睡。

刚点击完发送我就后悔了,这么晚了会不会打扰到人家休息,简直太不懂事儿了。心里咒骂完自己的愚蠢行为之后想要撤回,手机却意外的一震,他没睡,还给我弹过来一张图。

是深夜里的大海。

“当初选在靠近海边的宾馆就是好,难得夜深了还能看见这样的风景,除了冷了点儿,没别的毛病。”

我看了消息点开大图,除了远处闪光的灯塔和帆船,还能依稀看见挂在天上的几颗星星。是啊,在这里生活一定会很惬意吧。我回复道。

“在S城那种经济中心生活也肯定相当高质量了。”后面还带了一个摸摸头的表情包。

我抱着手机蜷在被窝里边打字边笑,又这样不知道跟他聊到了几点,但由于生物钟作祟我聊着聊着就睡着了,大清早一睁开眼,就发现还亮着屏的手机停留在与他的聊天界面,最后发的消息,是他给我的晚安。

我尴尬的回了他一个早,想抓住旅游的机会多与这位吕先生好好交流,想问他今天有没有空,如果是在S城内转的话自己还可以自荐当导游。没过多久他很爽快的发了一个位置,是一家郊区内的粥铺,邀请我一起共进早餐。

接下来的几天我基本日日与他度过,我带他转遍了他想去的所有景点,有的甚至我都没去过,但停留最多的还是我那片绣球花田。

每到一次每停留那么一片刻,我都会向他感叹说他来的不巧了,如果再早两个月就能看见花朵胜放的样子,那时才是最美的,只是现在的好处倒是多了一份难得的安静。

我知道旅途是终会结束的,却在每天享受在难得的欢声笑语中不愿接受这个事实罢了,直到两周后他主动告诉我,再过三天就要返程回A城了。

失落那是必然的,虽然相处了才短短两周,但我与他的关系在我自以为的情感认知方面,就好像已经发展成了一个无话不谈的老朋友。但事实是,我们本无交集,这一走,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面。

当天上午,我送他到高铁站,微信上跟他说了一堆话,比如如果喜欢这里的话还可以再来,绣球哪几个月开的最好看,回去加油创作,期待你的新书之类的。

临进站时,我站在安检口外向他挥手告别,他也几次回眸向我点头致意,看着他的身影渐行渐远,直至淹没在人群中,我才有些沮丧的收回自己探望的目光。

任我怎么都没料到与他的相遇会是这么的巧合,以前想过没准他是S城的一员,要是我狠点仔细调查拖点关系找到出版社也能联系到这位作者,这样做倒是显得我有点偏执的变态了。

只是惊喜来的快去的也快,愉快的心情一下子上升又猛的垂直下降,连我走路迈的步子都比以前更轻盈无力了。

坐回车里拉上车门,我盯着手机屏幕里显示的我与他唯一的联系方式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扣了扣驾驶位的椅子示意司机开车。

汽车刚发动引擎,我欲闭目养神一会儿,却看见司机没有踩油门而转过身来,将一本书递给我。

我一眼就认出了那是那本信鸽的初稿,震惊之余却带了点惊喜的接过,捧在手里翻阅几页,看着那泛黄的皱皱的纸张更加确认无误。

第一时间想也没想就是赶紧打开手机微信联系他,不知道是不是刚才坐在车上忘记带走了,出来旅游都要带着这本书,这份初稿一定对他很重要。

他没理,我着急之余无奈点击了语音电话,一边还努力的跟司机表示着这本书可能是他落下的,让司机待会替我解释帮我说话。

手机震动了几下,看着状物栏上的时间离他发车只有十五分钟了,我只希望他这个时候还没有上火车,现在给他送去应该还来得及。

等了片刻期待他接听,得到的却是对方挂掉了电话的提醒,纳闷儿他这是不方便,更多的还是担心他没有注意到丢失书本这件事时,信息提示震动了,一看是他发来的。

他说自己已经上车了,那本书是他故意留在车里的,因为见我好像特别喜欢就想借给我翻阅,又怕当面儿给不肯收所以才出此下策。

我当然不能收,连发了好几个不行太贵重了,即便确实是喜欢的,但也不能让对方如此割爱。

一段信息拉扯过后他好似做出了让步,给我弹过来一段收件地址,告诉我看完了想什么时候寄,就什么时候寄,我也退步妥协。

再次告别过后关上手机屏幕,又深深的叹了口气,告诉司机可以开车了,低头看着手里那本名叫小信鸽的书。

虽然只有两百来页,却感觉沉甸甸的。

06

这几天除了跟他在手机上聊天之外我几乎都不怎么出门,除了每天定时定点去放放鸽子,其余的时间就是把自己关在卧室里,靠着枕头翻那本书一看就是一天,真的捧在自己手里,真真实实的静下心来好好读一遍的时候还是能看出很多出入的。

平时为了打发无聊时间而看书基本上一下午看完一本,而现在一下午能看完一章就不错。看书这种东西从来都不讲究速度,更何况我甚至都恨不得把这本书给钻研透了,即便他没有什么大道理,而且浅显易懂,但在我心里总觉得他是不一样的。

把里面邻居的性别换成了男孩儿基本相当于重新认识这个文章,男人还是一样的怯懦,鸽子还是照样的劳苦,只是更可惜的是,男孩儿的离去不声不响,连那一口叹息都没有。

再包括上那封信,简直身临其境的忧伤,让我很难联想出他是在什么样的情境下写完的这本书,亲手写下的这封信。

等看了好几遍终于出关的那天已经是两个月后了。这些日跟他微信上聊的不亦乐乎,甚至都在分享每天的早晚餐,他想看海了我就跑去海边给他拍一张,想看我的花园了我就跑到花园给他开视频通话,同样,我得到的报酬是可以看他最新写的,甚至连编辑都没有见过的初稿,他总是跟我说只有初稿是他最满意,因为那是他的真情流露,不带有任何的别人的情感。

头把书寄走时我又犯了难,起初给他准备了一个甚至都能装进我的大包裹,里面塞了五颜六色的花和好几包鸽子饲料,后来想想属实有点怪就推翻了这个方案;第二个想法只做了一个绣球书签,又塞了支鸽子羽毛,还手写了一封感谢信,里面无处不充斥着我激动的心情,后来还是觉得太羞耻给放弃了。

结果最后选的是一个更加冲动的方案。

我旁敲侧击询问了他未来几天的行程安排,确认了不会出远门,随后就订了张去A城的火车票,行李都没收拾直奔高铁站。

他跟我说过自己是独居一人,没有结婚也没有伴侣,我也才敢这么大胆。

等我下了火车出了站,脚踩在A城的土地上时心还是激动而兴奋的。

我对这个城市并不陌生,A城有祖国最大最华丽的歌剧院,出事前的小时候来这里参加过不少比赛演出,多多少少还记得一些主干道,起码打车不会被司机绕路。

坐上出租车的时间是中午,期间还跟他手机上保持着联系,他问我吃了吗,自己还没吃。我跟他说我出门了给别人送个东西,现在还在车上呢。

我可没骗他,只是这快递费成本有点点高而已。

到了小区,他说他没吃饭我看门口有卖煎饼果子的就打算给他捎一个,跟着大妈比划了半天终于知道要加一个肠加一个鸡,最后还多算了我两块钱。

他们小区绿化做的不错,也都是三四层高的小洋房,估计在这儿住的也比较舒适,难怪能写出那么不错的作品。

看他给我的收件准确地址是三层,直到走进电梯的时候我的心情还是忐忑的,随着逐渐增高的楼层数心跳也随之加快,当我真真正正站在他门前,扣门的手犹豫着还发抖。

聊天信息停留在一分钟前,我还在跟他说些有的没的,讨论吃煎饼加不加葱花。

深呼吸一口气,轻轻的敲敲门几乎用尽了我现在所有的勇气,要不是手里热气腾腾的煎饼果子提醒我凉了不好吃,没准儿我还能再犹豫半个钟头。

心跳已经提到了嗓子眼儿,握紧拳头的手都能感觉在蹦血,看着门把微微有了动静,紧张的我都在想这个时候要不要赶紧逃。

最后脸皮一厚没有逃走,打开门对上了他震惊的目光,和一只迎面飞来的鸽子。

估计是下意识,通过嘴型判断出他应该在说你怎么来了。我挥挥手里的书和煎饼,嘿嘿的冲他傻笑,他大概也能猜到了。

等缓过神来震惊之余才把我请进门,打开橱柜纠结了一阵递给我一双拖鞋。还是很大,我猜到应该是他的,不过没关系无伤大雅。

他看上去很激动,比我表现的还激动,一会拉着我往沙发上坐下,一会儿又拉着我去他书房转转,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厨房冰箱,本来空旷的茶几上一会儿功夫就被摆满了琳琅满目的瓜果。

干坐在沙发上实在尴尬,我本来想搭把手但他总劝着,可能是平常没屯食材而我又突然到访,他忙和了好久最后终于在我的摆手中歇了歇,问我要不然出去吃。

我下意识的用手语连忙拒绝,才发现他刚刚居然也是与我同手语讲得话。

你会手语?我问他。

他挠挠后脑勺,缓慢的讲:最近刚学的,有些不熟练。

我内心咯噔一下,心里想着他会不会是为我而学的,但到底还是没有那么大胆,当时也没问出口。

他还是想拉我出去下馆子,我哪好意思让他破费,眼睛瞄到了餐桌上我随手放的煎饼果子,走上前拿过来,煎饼正好分了两份。

我们一人一半吧,别浪费了,虽然本来都是给你买的。我伸手递给他。

他犹豫了片刻才接过,在我的目光之下咬了一口才终于放下了紧绷的神经,轻松的冲我笑了:嗯,还是按照我的口味买的。

我们终于可以面对面的沟通了,以前就算是在一起但还是得靠手机联络。他虽然嘴上说刚学,但显然是下了苦功夫的,我本身因为是后天形成所以手语比寻常人都要烂,他倒是在短短几个月里就能流畅使用,也不知道每天学到什么时候。

我与他共进晚饭后走在街上散步才想起,自己来的匆忙只订了张火车票,别说返程计划了,路过街旁看见宾馆才想起来,自己压根儿就没定酒店。

跟他说明之后我们连逛了家附近七八所酒店,结果要么是只能提前预定要么是没有合适的房间,就连环境相对凑合的快捷宾馆都没有空位。

来之前忘了,现在正值暑假是旅游旺季,A市又是网红旅游城市,酒店这种东西不提前个十来天根本定不到,要不是因为S城与这里很近,恐怕我定火车票都费力。

难道我个可怜的男孩儿就要这么露宿街头了吗?最后想着也不至于,大不了找个网吧凑合一宿算了。

抬手看表已经九点多了,我刚想拉着他让他帮我找家环境好些的网吧,他却跟我说,让我回他家住。

这,这……这不合适吧?

我也是这么惊讶的回复他的,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兔子。

他说虽然几乎没什么客人,但家里一直都有准备客房,洗漱工具也有,便利店买条新毛巾就行。

我犹豫了一下客套几声,装了装矜持。不过说实话,说不愿意都是假的,在与他熟识之前我本来就是他的狂热粉丝,能这么近距离接触他,我求之不得。

确认好了住处闲逛的心情又变得轻松无忧,临回他家前还给我买了点当地的特色小吃当宵夜,也不知道他从哪儿看出我有这习惯的。

回家后他给我翻找出来洗漱工具,还在客房铺了一层新床单。我浏览整间屋子,陈设简约大方,是我印象中他喜欢的风格,从今天起也变成了我喜欢的。

床有点硬不过不打紧,我喜欢睡硬床对腰好。枕头也有点低不过没关系,低枕头对颈椎也有好处。

跟他道过晚安之后,门一关拢整个房间就剩下了我一人,我抱着毛毯高兴的在床上打滚,我知道我这样有点幼稚,但是碍不住心里高兴,静下心来的每一刻都能听见自己砰砰的心跳声。

我以前只想过跟他认识一下讨个签名,没料到能成为密友,无障碍的互相交流。

仔细嗅着床单被褥上的香气,有花香,也有他平时身上的古龙香水味,真好闻。

我兴奋的一宿没怎么睡,起来上厕所的时候发现他房间的灯还亮着,敲了敲门没有应,可能是写稿子睡着了?我猜测,没有开门查看,那样太失礼了,只希望他这么睡着别着凉吧。

同类优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