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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夜高烧

彻夜高烧

    彻夜高烧

  • 作者:白桃鳄梨分类:现代主角:余晨 钟天慈来源:废文时间:2022-07-29 16:13
  • 为您推荐好看的小说《彻夜高烧》,彻夜高烧是一本正火热连载的小说,由余晨钟天慈白桃鳄梨所著的小说围绕余晨钟天慈两位主角开展故事:余晨一生都是痛苦的,都好在他不介意自己痛苦的一生,而是希望自己以后会有什么。

    热门评价: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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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红彗星恢复营业的第一个晚上,客人不多,余晨只唱了三首歌就去吧台喝酒了。乐队里的其他人倒也没什么意见,互相交换了个眼神,干脆表演起了《Love Kills》和《11034》的伴奏。《11034》是钟天慈为PORTRAIT第一张专辑写的歌,据说灵感来源于马里亚纳海沟的一个点,那里距离地球表面有11034米,是地球的最深点。余晨第一次看到歌词时,还特意问过钟天慈在哪里念的高中,地理学得这么好。当时他含糊地回答,不是在地理课上学到的。余晨本来想逗他说,你怎么答非所问啊?话到了嘴边却没说出来,最后只是挑起一边的眉毛,笑着说,这样也很好,我喜欢你保持神秘。

余晨喝到第三杯酒时,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一个人朝吧台走过来。那个人还和他搭话,阴阳怪气的:“还没拆线就敢这么喝酒啊?”

听到这句话,余晨晃着酒杯笑出来。他不用回头看也知道那个人是施杨。

那人又说了:“想什么呢?问你话呢。”

余晨侧过脸看他,说:“施杨,既然你这么喜欢管我,干脆收养我吧?”

施杨坐下来,不接话茬,从鼻子里哼了声:“你很忙吗?怎么没来找我拆线?”

余晨放下酒杯,指着额头上的一小块疤,说:“我自己拆了。”

施杨冷笑:“我就知道,和你说什么都像没说一样。”

余晨不解了:“那你还来找我干嘛?”

“找你?我找你给自己添堵?我来这里就不能有别的事?”施杨接过酒水单,问酒保要了杯金菲士,扭头看向余晨,“上次我说眼熟的那个人……确实是PrayerS的贝斯手,内格罗尼。”

余晨喝了口酒,说:“你怎么知道的?”

“前几天他打车来苏州路……”

余晨打断他:“他去苏州路干嘛?找你?”

施杨再度冷笑:“不是每个人的脸皮都像你一样厚,看完病不给医药费。”

余晨撇撇嘴,没说什么。施杨拿着酒杯,轻抿了口,说:“那天上午他来找我,说要帮你付缝针的钱,我没收。正好那时候没有病人,我们就坐下来说了会儿话。快到中午的时候他接了个电话,走得很急,没拿外套和钱包。”

余晨想了想,前几天上午自己好像确实给钟天慈打过一个电话。但不是什么急事,只是冰箱里没吃的了,拜托他回来的时候带份外卖而已。

施杨接着说:“我翻了他的钱包,以为里面会有联系方式,但是没看到。我只看到几张银行卡,和……”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偷偷摸摸地瞟了眼余晨,连措辞也变得小心翼翼,“和两张剪下来的照片。”

余晨一时好奇:“什么照片?”

施杨舔舔嘴唇,飞快地移开目光,不看他了:“一张是PrayerS的演出合照,一张是你。”

“我?”余晨彻底听不明白了,“我什么时候的照片?”

施杨一手握住酒杯,一手抓了抓额头,犹豫片刻,回答说:“是录像带的封面。”

他补充:“就是燕贞给我看过的……那卷录像带。”

余晨低头看着酒杯的冰块,眨眨眼睛,轻轻应了声:“哦。”

“你没事吧?”施杨看着余晨,一只手凑近了他的头发,却在快碰到的时候停住了。那只手最终落回了吧台上。

余晨笑笑,一口闷了杯里的酒,又舒出一口气,说:“录像带的事,你不提我都快忘了。毕竟时代在进步,这种老掉牙的东西也就只有那几年传播得广,现在早就落后了,不会有人再看了。”

施杨看着他,皱起眉头,一副担忧的样子:“你不打算问问他?”

余晨重新握住酒杯,晃了两下,杯底的冰块撞在一起,哐啷哐啷地响。他反问施杨:“所以你今天特意过来是为了还他东西?已经还给他了吧?”

施杨点点头。余晨沉默下来,片刻后,又问:“你喜欢PrayerS吗?”

施杨盯着他,挠了挠下巴,说:“在英国念书的时候挺喜欢的。”

“难怪。”余晨微笑,“你是从英国回来的,你应该看过他们的演出。”

“那是好多年前了。”施杨的目光飘向酒柜上方的一排红酒,似乎在回忆,“我在寄宿学校念高中的时候,圈子的人说有几个黑头发,黄皮肤的大学生在伦敦玩乐队。本来没什么人知道这件事,但是一传十,十传百,所有人都知道了。后来他们上了报纸,还发了专辑,我就逃课和朋友看了几次演出。”

说到这里,施杨顿住,笑笑:“他们玩的是哥特朋克,你知道吧?演出的时候,每个人都在脸上画十字架,抹闪粉,还用那种黑色的面纱盖住大半张脸。”

余晨知道施杨说话时有一些习惯。比如“圈子”指的是“华人圈子”,“疯老头”指的是“弗洛伊德”,“来找我”的意思其实是“我想见你”。这些都是他观察很久得出的结论,但他一直没告诉施杨。他永远都不打算告诉施杨。

余晨说:“我好像想起来了。内格罗尼是那个染白头发,还把头发留得很长,穿得像神父一样的贝斯手?”

“对,是贝斯手,也是乐队主唱。不过他现在变了很多,认不出来了。”施杨又问酒保要了杯金菲士,用下巴示意他把酒杯拿给余晨,说,“没有几支乐队是贝斯手做主唱吧?反正几场演出下来,你能感觉到这个人很有天赋,也很有能力,但是谁能想到他们只红了三四年就解散了……”

余晨抬起手,轻轻摩挲一边的眉毛:“你觉得很遗憾?”

“算是吧,当时他们都很年轻。”施杨耸耸肩膀,“那个吉他手也很厉害,上过两次电台采访,可惜……”

他一说吉他手,余晨就想起来了。PrayerS前后死过两个人,一个是键盘手,梦魔,死于吸毒过量。另一个就是吉他手,冰点,乐队解散后去了马来西亚定居,两年后死于潜水时氧气瓶突发故障。至于剩下的两个人,鼓手白崖留在了英国,起了个英文名,Rick,给一个没什么名气的摇滚杂志做记者。内格罗尼呢,他从那之后就销声匿迹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余晨抿了口酒,问施杨:“你买过他们的专辑吗?”

“买了四张CD。”施杨仔细回忆,“《Listen To PrayerS》,《Back To London》,《NUT, GUT!!》和《Silly Songs》。”

“你最喜欢哪一张?”

“《NUT, GUT!!》。” 施杨回答得毫不犹豫,“里面有一首《Cathedral》,很好听。”

余晨没听懂,便问说:“这个歌名是什么意思?”

施杨说:“大教堂,一首写美国作家卡佛的歌。他有本小说集就叫这个。”

余晨撇撇嘴角:“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喜欢看书?”

施杨一脸不快,皱着眉头反问道:“难道你很了解我?”

余晨侧过脸,以一种探索的目光从施杨脸上一路往下看,直到看到施杨的腰带,才眼角一顿,停住目光。他用手指摩挲着酒杯的边沿,神色暧昧,笑容暧昧:“我可能不了解你这个人,但是我很了解组成你这个人的某一部分,最重要的那部分。”

施杨瞪着他,嘴角紧绷,笑容全无:“余晨你能不能收敛一点?是你说要分开的。”

这话说得没错,当初说要断了的确实是余晨。那天,施杨在洲际酒店碰到余晨和Wendy,Wendy离开后,余晨和他说了些话,还扔给他一把折叠刀。他记得房间里没什么光线,又暗又闷,便走过去拨开窗帘,开窗透气。他们都沉默地看天花板,都抽了会儿烟。他还记得房间里的烟雾报警器没有响。

一根烟抽完,余晨去冲了个澡,回来后就盘腿坐在床边,裹着一条浴巾吹头发。吹风机一直发出呜呜的声音。很快,一阵风过来,余晨打了个喷嚏,施杨转身从柜子里找出一件浴袍,扔给他,说:“把这个穿上。”

余晨松开手,抬头看施杨,吹风机静了下来。

屋里很安静。施杨咂咂舌头,关了窗户,说:“你看我干什么?”

余晨穿好浴袍,一只手摆弄着垂到地上的腰带,轻声道:“没什么。”

施杨在窗边站了会儿,伸手挠挠眉心,又走去另一侧的床头柜拿了纸巾盒。他把纸巾盒递给余晨,但是余晨没接。他一烦,弯腰把纸巾盒放到余晨腿上,说:“赶紧擦擦脸,你看你脸上都是水,不难受吗?”

余晨一动不动。过了阵,他才抬眼看施杨,说:“施杨,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施杨攥着打火机,愣了愣,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看到余晨把腿上的纸巾盒挪开了。他还听到余晨说话,口吻平静,甚至沉着:“我不爱你了,你走吧。”

“你说的。”

施杨最后看了眼余晨,拿起车钥匙,走了。他再没回到过洲际酒店,再没进过任何一间酒店套房。

不远处,有人在叫余晨的名字。余晨放下酒杯,拿着手机站起身,另一只手搭在施杨的肩上,和他说话:“你先回去吧。今天生意不好,没什么客人,我们要关门了。”说着,他伸手抓了抓施杨的头发,说,“下次来的时候,给我带一张PrayerS的CD吧,我想听。”

施杨笑出来。半是自嘲,半是气的。他问余晨:“我为什么要给你带CD?”

“反正你也没那么喜欢他们。”余晨揉了揉脖子,“你最喜欢的乐队不是地下丝绒吗?和哥特朋克差了十万八千里。”

施杨漫不经心地哼了声,把手边的酒杯推远了:“下回再说吧。”他站起来,用手拂了拂外套,“想起来的话就带给你。”

凌晨两点,红彗星的宿舍一片漆黑。余晨竖起耳朵听,听到小抓,册册和Pa的呼吸声,全都轻轻的,缓缓的。他下了床,轻手轻脚地从被窝里钻出来,爬到钟天慈的床上。

钟天慈还没睡。他睁开眼睛,两道目光在余晨的脸上游走,在黑暗中显得很深邃。

余晨跪在床上,用手臂支撑身体,和钟天慈面对着面。他贴着钟天慈的耳朵讲话,声音是笑的:“我知道你在哪里念的高中了。”他尽量把声音压得很轻,很低,“在国外,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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