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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蝴蝶

捕蝴蝶

    捕蝴蝶

  • 作者:不存在的荷德森分类:现代主角:凌野 陈醒来源:废文时间:2022-01-01 16:59
  • 纯爱小说《捕蝴蝶》的主角是凌野陈醒,是作者不存在的荷德森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凌野不是不好相处,只是他没有那么容易放开自己,所以大家都以为他很难相处,但其实根本不是。

    热门评价:当然是个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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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我对凌野是充满偏见的,在我住进“岛”的第一个星期里,我把这个人当做一个讨人厌的混不吝。

他说的每一句话我都听着不舒服,他丢过来的每一个眼神我都觉得是染了剧毒的暗箭。

不过,有时候遇到一些跟自己气场不合的人,偏偏就可以激发一些平时不会有的灵感,于是我在笔记本上记录下来,决心等初稿完成后,在整个故事线里加入一个角色——一个阴损狡诈的反面角色。

我甚至想好了,往这个人物的身上添加一些凌野的样貌特征。

比如他脸上的痣。

不过话说回来,人的主观意识可以改变一切。

在那个时候,我觉得他那颗不起眼的痣让他看起来又笨又丑,但过了没多久,我竟然觉得那颗痣变得尤为性感。

我跟凌野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是在第二个星期。

那天轮到凌野值日。

人是永远逃脱不过个人特征的,也就是俗话说的“本性难移”,那些深烙在个人身上的习惯已经成了抹不掉的印记,就像一个作者的文字风格,遣词造句的习惯,如果不是刻意变化,其实很容易被一眼识别出来。

所以,那天我立刻就发现了猫腻。

来“岛”上一个星期,大家的厨艺我基本上都领教过了,程老板牛逼,可以说是岛民中的厨神级人物,当然,前提是他清醒时给我们做菜。

那个天才诗人李崇,食材沦落到他手里,可以说很让人怜爱,这家伙做饭还不如我。

其他人,马马虎虎,能吃。

但之前因为我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凌野值日的时候,所以没吃过他做的菜,于是我就真的听信了周映的话,以为那天替我值日代我下厨的是程老板。

后来我琢磨了一下,那程老板都醉成狗了,你把猫粮递给他他都能直接扔锅里炸,怎么可能好好地做出那么一桌子饭菜来。

凌野的厨艺是有特点的,我形容不好跟其他人的区别,但只要吃过我就能感觉出来。

毕竟,我这人虽然厨艺不行,但嘴巴刁得很。

所以那顿饭吃得我特别心虚,心虚到一口气吃了三碗饭。

吃撑了的我琢磨着应该怎么去把这件事调查个清楚,我可不想不清不楚地欠他的人情。

在楼下一边逗猫一边想着策略,没想出来,反倒是困了。

我准备上楼睡觉,却恰好看见倚在走廊窗边叼着没点的烟的凌野。

他还是那身打扮。

我怀疑他的衣柜里有2件同样款式的黑色T恤,还有2条不同花色的大裤衩。

走廊的窗开着,带着海味的风缓慢地吹进来,把他发质还不错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的。

他双手手肘搭在窗框上,面朝里,漫不经心地瞥向我。

阳光打在他侧脸上,我当时想的是:很快他就会被晒成阴阳脸。

我走过去,想着先不理他,却没料到,当我经过他面前,他突然伸出长腿挡住了我的去路。

走廊很窄,平时两人通过刚好,他一抬腿我就无路可走了。

“啧。”我说,“又犯什么病?”

他叼着烟笑了一下,笑得眼睛微微眯起来,看着就不怀好意。

他说:“你有点脖子前倾了。”

我瞪他:“你才脖子前倾!”

说着,我立刻站得笔直,让他知道什么叫体态大师。

凌野看着我笑,笑得春光灿烂的,特讨人厌。

他突然凑过来,手指落在我的脖子上,用力地按上我的某一个关节。

“啧,真硬。”他说,“建议你适当多做运动。”

被他手指碰到的那一瞬间,我浑身毛孔都张开了。

海那边吹来的风直接透过毛孔灌进我的身体里,把我的血都给惊得翻腾起来。

我僵在那里,有那么一瞬间动不了。

他手劲儿很大,说真的,按那么几下,按得我挺爽。

但很显然,我脆弱的神经不允许我继续在那里逗留,下一秒就演技拙劣地侧了一下身,躲开了他的触碰。

我说:“我有熟悉的按摩师傅,不用你操心。”

说完,我紧贴着走廊的另一侧快步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推门进去时,我听见凌野的笑声,然后才发现,我刚刚同手同脚了。

我知道,是我轻浮了。

但我不能理解,我怎么饥渴成了这样子。

连凌野都能挑逗起我的春心了?

我反锁了门,把自己丢在了床上。

一闭眼,凌野那吊儿郎当要死不活的鬼样子就出现在了我眼前,叼着根没点燃的烟,在弹我脑瓜崩。

突然,有人敲门。

外面凌野说:“你挂在窗边的内裤掉到楼下了。”

操。

我看向窗户,果然,我的皮卡丘内裤不见了。

皮卡丘内裤的坠落,可以算是我跟凌野关系发生转折的重要导火索。

我这个人向来爱面子,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之外,再没人知道我云淡风轻的才子表面下,有一颗收藏卡通内裤的心。

这是不能被别人知道的秘密,一旦被知道,要么我杀人灭口,要么我精神崩溃。

众所周知,现在是法治社会,即便苏溪海岛是个地图上都难找的地方,但当地还是有派出所的,凌野叫我几回张三,我不至于真的去当法外狂徒。

不能杀人灭口,于是,我崩溃了。

我冲出去捡内裤时,发现它就挂在凌野的风筝上。

我说凌野:“你故意的吧?”

凌野说我:“你有毛病吧?”

行吧,或许我真的诬陷他了,但他也骂回来了,我们还是互不相欠的。

我猜测,当时的我应该是羞愤至极的,脸滚烫滚烫,赶紧拿回内裤,塞进了裤子的口袋里。

我转身就往回走,凌野说:“不谢谢我吗?”

“我想杀了你。”

“它自己掉出来的,又不是我偷出来的。”凌野在我身后笑,“不过,还怪可爱的。”

如果这件事我发在网络上,想必会有成千上万的人替我网暴这个人欠嘴还贱的臭男人。

我扭头说:“你知不知道你已经对我造成了性骚扰?”

凌野拿着风筝,倚在一棵树下。

他笑着说:“抱歉。”

既然道歉了,态度也还凑合,我大人有大量,准备就此原谅他。

却没料到,当我转身要走时,他又说:“你可以骚扰回来。”

“……不好意思,没兴趣。”我翻着白眼,回去了。

那之后,因为觉得丢人,我三天没从房间里出去。

当然,我也没写稿,整天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想:我就不该来。

这三天,凌野像个外卖员,每顿饭都准时送到我门口。

他敲门:“吃饭。”

“不吃。”

“饿死你算了。”

但是等他走了,我还是会偷偷把饭菜端进来,吃完之后把空的餐具放回门口去。

我知道,我的行为十分可耻,但我就是这么个烂人,谁能怎么着我呢?

我在“岛”上的第二个星期,我以为就这么凑合过着,大概等到一个月结束,我因为交不上稿子,被编辑鞭打而死。

这不是没有可能的。

但,生活永远不会让我预判它未来的发展,或许是因为,“生活”这家伙跟我一样好面子,觉得被我预览了会很丢人。

总之,第二个星期的周四晚上发生了一件让我,也让凌野都为之感到震惊不已的事情。

那天程老板生日。

酒鬼的生日,场面会如何失控,可想而知。

我来这儿一个多星期,跟每个人都见过,但并不是和谁都熟悉。

更何况,住在这里的每个人都多少有点与众不同,也可以说有些神叨叨的,除了周映,我觉得我没法跟其他任何一个好好说上三句话。

那天晚上,程老板非要在院子里搞篝火晚会——所有人围着篝火喝啤酒。

我酒量一般,不过,这个所谓的“一般”得看跟谁比。

当时,我坐在周映跟李崇中间,凌野在我斜对面。

火光把我们都映得通红,夏天夜晚,我汗流浃背。

程老板搬出两箱冰镇啤酒来,每个人手边都给放了三瓶。

我问周映:“程哥有清醒的时候吗?”

“几乎没有。”周映说,“不过这不重要,你看他过得多开心。”

我突然想起“醉生梦死”,《东邪西毒》里的那壶酒。

我擅自给程老板编了个刻骨铭心的故事,写出来的话,怕是又会有人在网上骂我矫情。

想到这个我就有点生气,我一点都不矫情,我他妈硬汉得很!

“琢磨什么呢?”周映问我。

她手里拿着啤酒,一整瓶的啤酒。

她说:“走一个。”

我说:“姐姐,咱直接对瓶吹?”

她笑了:“那不然呢?快点!”

这群“岛民”,个个儿喝得豪迈,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都跟酒神似的千杯不醉。

不对,肯定不是,看程老板就知道了,我来这么久,就没见他酒醒过。

别人喝酒碰杯,我们喝酒碰瓶。

我跟周映喝了一口,发现人家是真牛逼,一口喝进去半瓶。

不知道怎么的,我的斗志总是燃烧在这些奇奇怪怪的地方。

都说了我是硬汉,人家姑娘一口喝半瓶,那我肯定也不能输啊!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我咕嘟咕嘟,没事儿一口,没事儿一口,愣是把自己喝得头重脚轻,一趟一趟地跑厕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旁边的周映变成了凌野,我看见那张脸那双眼睛的时候还恍惚了一下,迷迷瞪瞪地伸手就往人家脸上呼。

我说:“周映,你怎么贴了这么张丑了吧唧的人皮?”

我的手被抓住,那家伙抓得特用力。

我听见他说:“未经允许就摸我脸,这是性骚扰吧?”

我听着他的声音,又盯着他看了好半天。

火光通天,把凌野照得也好像一团火。

我手里第二瓶啤酒已经见了底,这是我酒量的巅峰,一般来说,我喝完一瓶就倒了——这在我朋友圈里,酒量叫一般,不叫差。

我觉得肚子特胀,脑袋特晕,思维特缓慢。

我看着凌野,对他说:“你过来点。”

凌野凑近了我。

我们俩几乎鼻尖贴上了鼻尖,他靠得也太近了。

我突然又抬起另一只手,干了一件我一直想干但清醒的时候没敢的事。

我用手指,使劲儿抠了他脸上的痣。

然后,我就被凌野弹了脑瓜崩。

凌野手劲儿挺大的,我当时就蒙了。

他说:“你怎么那么欠呢?”

我就不懂了,他竟然还好意思这么说我?

但那会儿我喝酒喝得舌头都麻了,跟他吵架毫无气势,分分钟就败下了阵来。

我看见,凌野半张脸都被火光映得通红,我的脸也跟烧起来似的。

我说:“太热了。”

怎么想的?在院子里烧篝火。

我晃悠着想起来,可是命中注定要丢人——我栽倒在了凌野的怀里。

后来周映给我描述:你们俩一块儿站起来的,凌野没碰你,一根手指头都没碰你,是你主动往人怀里贴的。

这话说得我就挺不高兴的,但当时周映拍了照片。

照片里,穿着黑色T恤的凌野双手插在他的花裤衩口袋里,他站得笔直,我歪歪扭扭像滩烂泥黏在他胸前。

放大照片可以看见,凌野正小人得志地笑呢。

那是我真正意义上第一次跟凌野“亲密接触”,不过他身体的触感我是不记得了,只记得他后来搂着我脖子,像拖拽一只笨猪一样把我拖到了旁边的躺椅上。

那天,大家都喝酒喝到不知今夕何夕。

我晕晕乎乎地躺在那里时,看见李崇那个天才诗人竟然在搂着他向来看不惯的天才修车工徐和在接吻。

我用手肘怼旁边的人说:“哎!你看那俩男的干嘛呢?”

我说完之后才十分迟钝地意识到坐在我旁边拿着酒瓶子往自己嘴里灌酒的是凌野。

凌野喝了多少我不知道,但他那时候可能也不太清醒了。

因为我听见他对我说:“怎么着?你也想试试?”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答的了,但是那个夜晚,我他妈真的酒后乱性了——没上床,就是亲嘴了。

但这件事的严重性对于我来说,无异于凌野给我破了处。

事后想想,恨不得拉着凌野同归于尽。

我不是什么纯情小男孩,十几岁的时候就因为看了部电影太痴迷男主的身材,半夜想着人家不干好事。

但我也没想过要在这种地方跟一个我很讨厌的人接吻。

可有些事,它由不得我啊。

凌野吻上来的时候,我整个人晕得不行,我觉得他的嘴唇都是烫的,而且有点干燥。

我记得很清楚,我伸舌头了,就伸出舌尖舔了一下他的嘴唇,然后立刻整个人都麻了。

可第二天凌野说他没吻我,都是我自己幻想出来的。

凌野这人说的话,他说十分,有两分是真的就不错了。

我自然不信他没碰过我,那种接吻的实感太强了。

我非常清晰地记得我就软趴趴地瘫在躺椅上,是他先俯身过来,我们非常近距离地对看,在我觉得自己快斗鸡眼时,我闭上了眼睛,他吻了我。

狗东西,想赖账。

我不至于因为亲个嘴儿就要他负责,更何况,就算他愿意,我还不要呢。

但我不要是一回事,他不承认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去找周映,问她说:“你还拍到别的照片了没?”

周映扒拉着她的吉他弦,问我:“你是说你诱惑凌野的照片?”

我觉得我跟周映也没法做朋友了,她根本就是和凌野一伙的。

“姐姐,话可不能这么说,我什么时候诱惑他了?明明是他强吻了我。”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弄清那天晚上的吻究竟是怎么回事,它明明一点都不重要的。

可是一想到凌野吻了我他还不承认,我心里就躁郁。

因为这个,我又给他贴了“渣男”的标签。

但很快,周映拿出了我诱惑凌野的证据。

她直接把相机丢给了我,对我说:“看完不许删,要完璧归赵。”

离谱的是,这位姐的相机没电了,我抠出内存卡,小跑着回了房间。

回去的路上还撞见了又叼着没点燃的烟在瞎晃悠的凌野,我看见他就狠狠瞪他,他在我身后跟周映说:“怎么我没亲他对他造成这么大的伤害吗?”

我究竟为什么生气,他是真不明白吗?

那一天,我顶着酒后疼到炸裂的头,化身名侦探陈·柯南·醒,打开了周映相机内存卡的文件夹。

她在那个晚上拍了好几百张照片,绝大部分都失焦了,由此可见,她也喝得挺醉的。

我看到照片里大家化身群魔,没一个人干好事。

但我无心管别人做了什么丢人的事情,一心想要找到凌野和我接吻的证据。

照片一张张翻过去,终于找到了——找到了我诱惑凌野的证据。

连着十好几张照片,都是我勾着凌野不让人走,手脚并用,像只非让人宰掉自己的猪。

而我所谓的“接吻”,事实上也并不是吻。

凌野只是将手指贴在了我的嘴唇上,而他的嘴唇在我的耳边。

照片里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伸出舌尖在舔他的手指,一脸的餍足。

那一刻,我真正明白了什么叫五雷轰顶。

如果可以,我希望雷峰塔倒下来的时候直接砸死我,免得我活在这世上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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